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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世明双语学校教学楼暑期维修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扬州世明双语学校教学楼暑期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报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审查合格,项目业主为 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 2023年扬州世明双语学校楼暑期维修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分为两部分,第一标段:拆除、加固;第二标段:装修、复原。特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内。
2.1.2建设规模:对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内小学教学楼共1幢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加固改造面积主体约1862.35平方米,阁楼约400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7 月 1 日,竣工日期:2023年 8 月 10 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装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拆除、恢复、加固、安装、消防、验收等)
2.3第一标段部分:拆除、加固、复原、外墙乳胶漆、水磨石地面、顶部保温防漏、排水、周边道路及花木复原。
2.4第二标段部分包含:水、电、东南面铝合金隔音窗、西北面系统窗、内墙乳胶漆、楼梯扶手、洗手间、办公室吊顶及隔断,提供完整的水电、装修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
2.5本工程的施工方包工资、包材料、包清运、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相关经验。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壹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 日至2023 年 6 月 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官网https://www.shiming.com/;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 12 时 00 分。
5.2 规定时段内将投标书送达扬州世明双语学校传达室并电话通知总务处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地点
学校地址:扬州市长春路18号扬州世明双语学校
咨询电话:0514-87331181(总务处) 0514-87343785(校办)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5日 地点:扬州世明双语学校会议室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综合评标法 。
10.评分方式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最低报价/投标报价×40=投标的分数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55分 | ①能提供完整的水、电图(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基本可行得5分,有所欠缺得2分,未作说明不得分) |
②能提供完整的装修施工图(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基本可行得5分,有所欠缺得2分,未作说明不得分) | |||
③能提供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及现场平面布置图(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未作说明不得分) | |||
④能提供完整的工程进程计划表(完整详细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未作说明不得分) | |||
⑤能提供各种资源材料需要量计划表(完整详细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有所欠缺不得分) | |||
⑥能提供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整详细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有所欠缺不得分) | |||
⑦能提供完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完整详细得5分,基本可行得2分,有所欠缺不得分) | |||
⑧能提供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安保、安全施工措施(每项得1分,共5分) | |||
⑨能提供消防、安保、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缺一项扣2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三、 | 企业综合实力 | 5分 | ①2021年以来投标人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单项加固工程金额300万(含)以上的得1分; |
②2021年以来企业承担过得单项加固工程金额300万以上的,两项工程以上得1分(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 | |||
③投标人曾获得区级(含)以上质量表彰的,得1分; | |||
④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
11.其他
11.1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2如需进入校园踏勘,请提前与总务处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0514-87331181(总务处)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11.3附件:结构图纸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