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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世明双语学校2023年度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世明双语学校2023年度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站www.shim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3日17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世明双语学校2023年度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强化管理,规范采购程序,保障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大宗物品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等规定,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和服务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质优价适、择优选购为目的,选择“产销直供、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决定对食堂所需食品原辅材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本项目分为6个包,具体如下:
包1:冷冻品(含预制菜)
包2:干货调味品(含维扬豆制品)
包3:蔬菜(含水果)
包4:鲜猪肉类(含牛肉)
包5:家禽、蛋类、水产、巴氏鲜牛奶
包6:大米、金龙鱼非转基因色拉油(含面粉、杂粮)
以上每个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等国家最新标准。
注:本项目按包1→包2→包3→包4→包5→包6的顺序进行评审,各潜在投标人最多可投3个包,但兼中包数不得超过2个,不可选择。如同一投标人已被确定为2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后续包如仍综合排名第一则该包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本次采购,每包确定不少于2名中标单位承担配送,如存在配送换货不及时、配送态度不积极等,将影响该供应商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同时影响下年度投标,请各供应商悉知。
合同履行期限:1年,暂定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实际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局域范围)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原件);
(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8)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9)具有生产、销售许可证明和专业服务能力;
注一: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投标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 2023年8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将投标书送达扬州世明双语学校总务处。
四、投标地点
学校地址:扬州市长春路18号扬州世明双语学校总务处
咨询电话:0514-87331181(总务处) 0514-87343785(校办)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 8月28日
2.地点:扬州世明双语学校会议室
六、报价与结算
1.报价要求:
(1)让利幅度:
包1冷冻品(含预制菜),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包2干货调味品(含维扬豆制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包3蔬菜(含水果),让利幅度不小于25%;
包4鲜猪肉类(含牛肉),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包5家禽、蛋类、水产、牛奶,让利幅度不小于5%;
包6大米、金龙鱼非转基因色拉油(含面粉、杂粮)自主报价。
报价让利低于最低让利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方式:
包1--包5: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包含的品种,按“让利幅度”进行报价,结算价格按送货当日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网址: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 )上提供的商品均价,价格标准* (1-让利幅度) *100% 进行计算。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网站”上不包含的品类以学校总务处市场调研价格为基础再进行让利后结算。
包6:大米、金龙鱼非转基因色拉油(含面粉、杂粮)按各项单价报价,中标后,按本次中标单价*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总务处及财务室。
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供货价格和让利幅度,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供货合同。
3.结算方式:
按让利幅度结算: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与收费-价格监测)栏目当日均价*(1-让利幅度)进行结算。
按单价结算: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标的物到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当月结算货款。
4.本次服务期限:1年,暂定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实际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内,学校将对中标人的配送服务和配送产品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表参照《外部供方绩效监视及再评价测评表》。学校应对每月的月度考核表(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学校还需保存详细说明)进行存档,中标人月度最终得分在70 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最终得分在70 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将进行淘汰、终止其供货资格和供货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七、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7天通知学校,学校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并且没收保证金。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八、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让利、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投标单上,并盖上骑缝章后提交招标方。
3.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密封投标文件后,由学校招标工作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供应商评审。
中标者的确定:综合评标法。
中标者确定后,学校与中标者签订协议并缴纳标的物的当月货款作货物保证金。供应商应按学校规定的品种、要求供应,若更换品种,须经学校同意方可。
九、其他说明
1.学校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与其他单位合作情况等。
2.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3.为了保证货物质量,上述中标方的保证金作为标的物的质量保证金。合同正常履行结束后即无息退还保证金。在产品注明的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抽检不合格,或中标单位中途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世明双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