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江苏省文明职工”暨第十五届“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的通知

关于推选“江苏省文明职工”暨

第十五届“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关于推选“江苏省文明职工”暨第十五届“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的通知》(苏工办〔2018〕22号),以及市总主席室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选申报“江苏省文明职工”、“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宗旨

开展“江苏省文明职工”“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推选活动,旨在通过培养选树各行各业拼搏进取、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职工典型,努力营造以学习增强能力、以创新取得业绩、以奉献体现价值的浓郁氛围,激励广大职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在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征程中再立新功。

  二、推选范围

    凡在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一线的在职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卫生人员、科研人员、农民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等均可参选。重点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行业和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实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

    三、推选条件

1.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利益和尊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乐于奉献,踏实肯干,讲求实效,在本地区和本行业中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和广泛群众基础。

3.业务精湛。具有精湛的业务技能、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强烈的创新意识,通过创新创造,有效解决业务工作难题,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品德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方面崇德尚礼、知行合一。

5.遵章守纪。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未从事过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活动,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本职工作中未出现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必须坚持开展“文明职工”推选活动,其中,“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推荐候选人必须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推选安排

1. “江苏省文明职工”以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产业工会为单位推荐,并认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推选申报表同“江苏省文明职工”推选申报表,并提供400字简要事迹材料及2500字详细事迹材料文字稿,附本人近期二寸电子版标准像)。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务必于2018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总宣教部,统一编印后上报省总工会。

2.市总将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和筛选,好中选优确定上报候选人。

    3.2018年4月初在《江苏工人报》、江苏职工之家网、江苏职工之家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jszgzjw)上刊登第十五届“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候选人简要事迹,发动全省广大职工参与投票推选,投票情况作为结果评定的重要依据。

4.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领导及有关方面代表组成评委会,评定“江苏省文明职工”,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进行表彰。

五、推选要求

各单位要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推荐,确保推荐人选立得住、过得硬。拟推荐“江苏省文明职工”和第十五届“江苏省十佳文明职工”候选人确定后,应向所在单位职工公示一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荐的正式候选人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共同审定并盖章。

 

扬州市总工会

 

2018年2月28日

 

 

 

“江苏省文明职工”推选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职务

 

工作

单位

 

单位地址

 

电话

 

邮编

 

手机

 

本人简历

 

 

 

 

简要事迹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总工

(省产业)

意   

(盖章)

年  月  日

省委宣传部

省文明办

省总工

意  

(盖章)

年  月  日

注:简要事迹约400字,打进表格内,该栏可根据需要适当放大。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