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博爱送万家”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博爱送万家”活动的通知

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扬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市直学校、社区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博爱送万家”活动是红十字会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人道救助品牌项目,旨在汇聚人道力量,履行人道救助职能,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现定于 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3月 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博爱送万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服务“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扎实开展人道救助,为我市生活困难的家庭和群众提供关怀和帮助。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博爱送万家”活动重点救助我市境内的六类人群:一是因遭受自然灾害而生活困难的家庭;二是因患大病、重病而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三是下岗失业、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四是生活困难的孤、老、伤残人员和特困家庭;五是外地来扬困难务工人员、困难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六是捐赠者指定的救助对象。救助形式主要是向上述对象发放救助款物,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志愿服务、慰问等活动,体现更多的人道关怀。
三、资金来源
本次“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款物来源:一是接受社会捐赠;二是我会备灾救灾基金的增值部分;三是上年度“博爱在扬州•人道万人捐”活动募集的款物结余;四是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的支持;五是上级红会的支持。各地应积极开展宣传筹资,根据募集款物和资金情况,最大程度扩大救助覆盖面和受助人数,让更多的困难家庭和群众得到救助。
四、组织实施
1、“博爱送万家”活动由市及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联合各有关系统、单位及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共同开展,向城乡困难家庭和群众集中发放救助款物,并动员学校、社区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2、加大宣传和筹资力度,注重凝聚社会人道力量,满足群众人道需求,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关爱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救助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救助款物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挪用。
2015年度“博爱在扬州•人道万人捐”活动与“博爱送万家”活动同步进行。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慷慨捐赠、奉献爱心。扬州市红十字会捐赠热线:87363301;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市政府东大院7号楼四楼;捐赠帐户:扬州市红十字会;捐赠帐号:1108020929100208620;开户行: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红十字Δ 救助 活动 通知
抄送:省红十字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委、政府,各新闻单位
扬州市红十字会 2014年 12月19日印发
(共 印2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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