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世明双语学校评选“志愿者之星、志愿者之家”的通知

 扬州世明双语学校“志愿者之星、志愿者之家”的通知

各部门:
扬州世明双语学校自建校以来,履行“一切为了孩子,热心服务社会”的教育理念,弘扬红十字精神;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红会决定评选2014年度“志愿者之星(师生)、志愿者之家”的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志愿者之星(师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校内外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注:全年中,未参加志愿服务者均不能参评),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中,事迹突出、师生公认。
(3)志愿者之星(教职工)应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进取性强,所在的岗位工作有显著成绩;志愿者之星(学生)应在认真学习文化课程的基础上,懂得珍爱生命,关爱他人,孝敬长辈、善待自然、乐于奉献。
2、志愿者之家评选条件:
(1)成立两年以上,并赋有团队称号,管理规范,团队志愿者队伍在1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者之家的团队每年组织的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
1、2015年元月16日前,各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向校红会推荐候选名单(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位候选人附一份300至500字的事迹材料;每个志愿者之家候选团队附一份800至1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张电子版照片(活动或集体照)。
2、学校将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团队颁发奖状和证书。

注:从2014年度开始,原“博爱之星(师生)”、“博爱之家”评选,现改为:“志愿者之星(师生)”、“志愿者之家”的评选。

 

扬州世明双语学校红十字会
二0一五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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